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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學生相關 | 2024-10-22 | 點閱數: 207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9 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5405163D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在案,適用於自 114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請務必向所屬學生及家長妥為宣導,以維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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