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1 年中小學足球對抗賽防疫計畫辦理。
二、旨揭賽事國小組訂於 111 年 3 月 8 日至 11 日,國中組訂於 111 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 1 日,皆於蕭壠足球場辦理。
三、與賽人員均須實聯制,進行手部消毒,且全程配戴口罩,賽程進行中之選手及裁判則不須配戴口罩,賽程結束後立即依規定配戴口罩,
四、請各校團隊於到場前需先於校內自行量測所有參賽隊職員及隨隊工作人員體溫,及提供疫苗施打日期或 3 日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居家快篩試劑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並造冊紀錄管理(附件),於每日賽前繳交至檢錄處供查驗後備查。
五、檢附體溫量測表及健康聲明書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