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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仁 - 學生相關 | 2022-02-08 | 點閱數: 210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5 月 17 日肺中指字第 1104100106 號函續辦。 二、為校園疫情控制需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11 款,解釋得以防疫照顧假作為防疫所需之特別應變措施。 三、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倘因縣市政府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改採線上教學、暫停或延期辦理各類 活動、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措施者,如 COVID 疫苗接種等,於前項情形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 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其他訊息 | 2022-02-08 | 點閱數: 278
一、幹事(組長)及護理人員有請調意願者,請於 111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檢附相關證件送永華市政中心 7 樓東側會議室審查資績分數,逾期不受理。 二、本次作業之請調對象,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員陞遷作業補充規定」(附件 1)第八點第(一)款及第十點第(一)款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請調幹事 1.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經銓敘有案之現職幹事。 2.任幹事現職滿二年以上(實際服務年資計算至 111 年 2 月 17 日止,留職停薪期間不計),現職屬超額移撥者,可併計原移撥學校服務年資。 3.未有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者。 4....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學生相關 | 2022-01-26 | 點閱數: 111
說明:依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111 年 1 月 24 日南市民戶字第 1110171709 號函辦理,檢附附件 1 份。
方建仁 - 其他訊息 | 2022-01-26 | 點閱數: 232
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1 月 26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10170661 號函辦理。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 條規定:「(第 1 項)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第 2 項)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但第 33 條、第 34 條、第 38 條及第 38 條之 1 之規定,不在此限……。」據上,自 111 年 1 月 18 日起,現行相關教師法規如有與旨揭性工法及其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及勞動部補充函釋規定等未盡相符者,於教師請假規則修正前,各學校得逕依性工法相關規定辦理,即教師如有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分娩之事實及需求,得依性工法第 15 條之規定請陪產檢及陪產假 7 日,並得以時計;至教師之產前假日數,則仍依現行...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其他訊息 | 2022-01-26 | 點閱數: 222
一、依據教育局 191940 公告辦理。 二、為落實市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1.請同仁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即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向本局機關學校兼辦政風人員登錄建檔。   2...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1-24 | 點閱數: 112
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191848 號 辦理。 二、近年世界各國公務機關、公司行號等頻有遭勒索軟體攻擊情事,如美國殖民管道公司及鴻海公司北美廠區與墨西哥廠區,市府政風處對此特製作宣導簡報以供加強對機關內資通安全管制,簡報內容包含勒索軟體之攻擊跡象、緊急處置手段及防護建議。    附件-「資通安全危險案例-勒索病毒」宣導資料.odp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1-20 | 點閱數: 178
說明: 一、網路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止。 二、報名網址: http://exam.tku.edu.tw 。 三、考試日期: 111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 四、備審資料:學歷證明、簡歷、在職證明、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例如:作品、報告、研讀計畫書等)。 五、考試方式:書面審查、面試(各占 50%)。 六、修課方式:以線上網路教學為主,實體面授課程為輔。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1-19 | 點閱數: 139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1 月 18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10140302 號函辦理。 二、鑑於近年跟蹤騷擾事件頻傳,造成社會危害,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跟蹤騷擾防制法業經 110 年 12 月 1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108131 號令制定公布,並自公布後 6 個月施行。 三、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學校應依教師法規定,本於權責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並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是否應予解聘、不續聘或停聘。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1-14 | 點閱數: 287
公告 本校 111 年資深優良教師人員之表揚推薦初核名單!若有錯漏請於 1 月 26 日前洽人事室! 一、經本室初步查核, 111 年符合推薦資深優良教師人員為:         紀○鈞教師   (服務滿 20 年)         鄭○真教師   林○樺教師   (服務滿 10 年) 二、符合請獎資格人員,請於 111 年 1 月 26 日前檢附下列證件洽人事室辦理 1.教師證、初任教職之派令或核薪通知書影本。...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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