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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教師相關 | 2024-02-27 | 點閱數: 36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國教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工作坊課程為 1 日半,辦理時間為 113 年 3 月 2 日(星期六)全天及 3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請參加教師務必全程參與。

三、檢附場次時間表(如附件),請惠予參加教師及講師公(差)假與會,本工作坊研習適逢假日,在不影響校務(教學)工作、課務自理之原則下,得於研習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覈實補假一日。

四、有意願參加的教師,請於 113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報名連結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three.php?id=581211 。本研習主辦單位保有審核權利。

五、請學員自備筆電,供練習撰寫報告用。

六、請學員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

七、校內車位有限,若已停滿請自行停至和緯路或公園路停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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