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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仁 - 其他訊息 | 2025-08-28 | 點閱數: 11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教育宣導

《性別工作平等法》自 112 年 8 月 18 日起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次修法依照「有效性」、「友善性」及「可信賴」的三大原則,明確規範職場性騷擾管轄範圍、 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遏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並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

1.什麼是性騷擾?       

所謂的性騷擾,是指一切不受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覺得被冒犯或侮辱;甚至影響到他人正常生活的進行,或損害人格尊嚴。性騷擾不僅限於有觸碰,性騷擾行為會以視線、語言攻擊、肢體碰觸等形式出現。

常見的性騷擾行為
(1)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
(2)羞辱、貶抑、敵意的言詞或態度
(3)展示或傳閱色情圖片或文字
(4)毛手毛腳、掀裙子
(5)跟蹤、尾隨、不受歡迎的追求(跟騷法)
(6)偷窺、偷拍
(7)暴露隱私處

2.性騷擾在法律上的現況
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   → 一般性騷擾
          性別工作平等法 → 職場性騷擾
          性別平等教育法 → 校園騷擾

職場性騷擾類型
(1)敵意性性騷擾: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2)交換式性騷擾: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3.遇到性騷擾時,可以怎麼做?
蒐證:當下或事後蒐證(包含人、事、時、地、物 )           
找尋幫手:同事或同學有看到,詢問是否願意作證
正式書面申訴:提出書面申訴書、或向主管報告
保存相關紀錄:留好出席記錄、工作記錄等等,避免被報復...解雇、被當等等

4. 申訴管道
校內:人事室
      專線電話: 06-2517906#161
      電子郵件: vken73@tn.edu.tw

校外:
1.撥打全國保護專線 113 或警察報案專線 110 。
2.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局(性騷擾防治法)
3.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騷擾
4.勞工局(性別工作平等法)-職場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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