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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教師相關 | 2025-09-11 | 點閱數: 46

一、 114 年 8 月 7 日教育局公告第 267300 號諒達。

二、研習資訊

  (一)時間:114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13 時 30 分至 16 時 40 分。

  (二)地點: 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小三樓演藝廳。

  (三)參加人員: 已取得鑑定評估人員資格者,尚未完成旨揭工具研習,預計錄取 300 人,教育局保留最後審核權。

  (四)採網路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務必於 114 年 9 月 12 日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報名,並請自行確認是否錄取,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 3 天告知承辦單位,以利遞補作業。

三、本次研習為鑑定評估相關測驗工具, 114 學年度起以旨揭測驗替換「修訂中華適應行為量表(CABS)」,請務必薦派所屬教師參加,日後不再辦理單一測驗研習,會納入 36 小時鑑定評估人員培訓研習。

四、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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