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10 年 9 月 13 日南市選一字第 1103150193 號函辦理。
二、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區公所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請依各區公所排定講習時間,準時參加講習。 三、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如無法於區公所排定之日期參加講習,請逕向所轄區公所洽詢辦理更換場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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