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管理員 - 其他訊息 | 2026-02-03 | 點閱數: 28

一、依據台中市政府 115 年 1 月 27 日中市教學字第 1150008482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5 年 2 月 23 日起至 115 年 3 月 20 日。

 

三、申請對象: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申請方式:

(一).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申請表件紙本,逕寄台中市立崇倫國中彙辦,寄件地址: 40243 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 653 號,信封上請註明「114-2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3712324 分機 724 魏老師。

(二)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寄台中市崇倫國中魏國鼎老師信箱( goodharumi@st.tc.edu.tw )彙辦。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

:::

會員登入

站內搜尋 站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