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簡章請參閱附檔
甄選類科、錄取名額及聘期
領域 類別 |
班型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特殊教育 |
集中式特教班 |
育嬰留職停薪缺 | 1 | 2 |
111 年 2 月 11 日起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代理期間:需代理特教班導師。 |
【備註】: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